卫辉市政府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
年1月6日,省、市纪委检查组在对卫辉市综合办公区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时,发现卫辉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杨彦民、李明国存在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年1月6日(周五)中午下班后,卫辉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股工作人员李明国(工勤人员)邀请秘书股工作人员杨彦民(党员、工勤人员),到卫辉市政府附近某火锅店就餐,期间二人共饮用一瓶白酒。下午14时35分左右,省、市纪委检查组在卫辉市政府综合办公区检查时,发现二人疑似违规饮酒,当场酒精测试后予以确认。
杨彦民、李明国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发生在省纪委刚刚通报曝光汝南县多名县直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工作日午间聚餐饮酒致1人死亡事件后,发生在市委、市纪委对春节前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要求三令五申之际,属明知故犯,是顶风违纪的典型。杨彦民党员意识不强,漠视党的纪律,心无敬畏、违反廉洁纪律;李明国身为政府工作人员,罔顾纪律约束,损坏政府形象,违反廉洁从业纪律。杨彦民、李明国对该问题的发生负直接责任。
卫辉市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伏生作为分管领导,疏于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卫辉市政府办公室纪检员尚利娟监督不细不实,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张伏生、尚利娟对事件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年1月12日,卫辉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杨彦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明国记过处分;责令张伏生、尚利娟作出书面检查,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责令卫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此为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本案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仍然有一些公职人员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一些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覆盖不全面,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遵守纪律规矩,持续纠正“四风”。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发挥遵守纪律规矩的模范作用。每一名公职人员要深刻认识“四风”危害和中央、省、市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决心,杜绝侥幸心理,摒弃“一阵风”思想,从点点滴滴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抓好日常教育,从严管理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加强警示教育,认真传达学习上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涉及本地本单位公职人员的通报和本地本单位查处的问题必须做到传达学习全覆盖,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运用好“四种形态”,尤其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把“全面”和“从严”的标准贯穿始终,克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三、强化执纪问责,严防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要求,睁大眼睛、伸长耳朵开展监督,看住人盯住事,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见诸日常。要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落实作为工作重点,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要用好问责利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进行“一案双查”,以从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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