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卫辉,这两条路段新增拍摄电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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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自年12月2日起,在卫辉市境内以下路口路段新增启用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监控录像系统等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拍摄。现将卫辉市境内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拍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及此次新增监控设备公告如下:

一、新增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含监控录像)设置点位

建设路与双河街交叉口;

翟阳路与双河街交叉口;

二、卫辉市境内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拍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此次新增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如下:

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停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2、卫辉市境内已有的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如下: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机动车超速行驶;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特此公告

卫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1月27日

文明辉县12条

1.文明出行,绿色出行,不闯红灯;

2.文明停车,不乱停乱放,不占压盲道;

3.文明驾驶,按章行驶,斑马线礼让行人;

4.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不占道经营,不店外经营,保持店面干净整洁,履行“门前三包”,景区商家不拦路招客;

5.文明举止,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6.文明用语,不说脏话,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7.文明排队,不插队买票购物;

8.文明用餐,不剩饭菜,节俭惜福;

9.文明出游,不乱贴乱画,不损坏花木,不随手乱扔垃圾;

10.文明养犬,遛狗应牵绳并清理宠物粪便;

11.文明执法,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照章办事;

12.文明新风,家庭和睦,干净整洁,邻里团结,孝老爱亲,倡导移风易俗、红白事新办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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