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卫辉车主监控启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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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卫辉

10月21日上午,卫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

自年10月23日起,在卫辉市境内以下路口、路段启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监控录像系统等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拍摄,现公告如下: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含监控录像)点位

比干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

比干大道与河园路交叉口;

击磬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击磬路与卫州路交叉口;

行政路与翟阳路交叉口;

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含监控录像)设置点位

S省道67KM+M林氏祖庭段;

S省道68KM+M小店河西段;

S省道18KM+M卫辉市后河超限站段

抓拍拍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卫辉市境内的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包括已有的监控设备及新增加的监控设备),抓拍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如下: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逆向行驶;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不按规定停车;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

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

机动车超速行驶;

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特此公告

卫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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