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卫辉法院安都法庭线上调解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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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安都法庭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以实际行动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家住卫辉市顿坊店乡甘庄村的甘某在卫辉市承包了一吊顶施工工程,被告系洛阳市西工区的谢某,年5月10日签订了吊顶施工承包合同,该合同内容的条款规定了承包方式、工期、开竣工时间以及工程价款支付等条款。原告诉称:吊顶工程按时完工,被告应支付工程款元,却仅支付给原告元工程款,剩余元的工程款经多次催要迟迟不予支付,特诉至法院。

安都法庭受理该案后,通过阅卷后认为,把该案标注为营商环境案件,遂决定按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因被告居住在洛阳,为方便被告诉讼,于4月10日,通过线上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经对账确认被告仍欠原告工程款元,经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了于4月17日前给付完毕的协议,此案圆满化解。

此案的化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减轻了讼累,且有力地维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了鲜亮的一笔。下一步,卫辉市人民法院将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持续发力,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提升涉企纠纷的化解效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营商环境稳定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原标题:《卫辉法院安都法庭线上调解护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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