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乡南阳平顶山三门峡周口6
开封:通报3起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问题
1.开封市祥符区袁坊乡张吴砦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王军营拉票贿选等问题
年3月21日,在张吴砦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经王军营同意,王军营的二哥王某向村党员朱某送元现金为王军营拉票。年3月23日,张吴砦村推选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工作结束后,王军营邀请当选的支部委员候选人在内的46人聚餐,餐费元由王军营的侄子王某支付。年5月23日,祥符区纪委给予王军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兰考县三义寨乡三义寨西村党员王和平拉票贿选问题
年3月,在三义寨西村党支部换届期间,王和平指使其姐夫张某经手、党员王某出面在支委候选人选举前帮其拉票,王某帮其送给4名党员4个红包共计元。年5月22日,兰考县三义寨乡党委给予王和平党内警告处分。
3.尉氏县蔡庄镇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高二民换届选举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年3月14日,高庄村进行第九届党支部换届支委候选人推荐选举工作,高二民事前既没有进行深入宣传,也没有按照规定通知在外党员参加选举,致使参加选举的党员不过半数。此外,高二民还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年6月2日,尉氏县蔡庄镇纪委给予高二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开封市纪委监察委)
新乡: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卫辉市庞寨乡民政所所长闫仁友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违规办理低保问题
闫仁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农村低保评定工作中优亲厚友,其父亲闫玉美(年5月已去世)违规领取年7月至年4月低保费元;使其外甥媳妇赵红霞(卫辉市卫计委流管科副科长)违规领取年10月至年4月低保费元。年7月,卫辉市纪委给予闫仁友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辉县市高庄乡贾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任永德违反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问题
年7月至年10月期间,经任永德同意,贾沟村未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为村里5户农户上报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年3月,任永德擅自决定将村集体4处荒山对外承包。年10月,在贾沟村村室建设项目施工期间,任永德擅自要求施工方在中标工程之外新增基建项目,并授意村报账员涂改“四议两公开”记录,实施结果未向群众公开公示。年4月,辉县市纪委给予任永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原阳县齐街镇孟寨村第一党支部书记韩有辉吃拿卡要问题
年韩有辉在为一村民办理60岁社保时,向其索要现金元。年韩有辉在为该村民父亲办理低保时,向其索要现金元;年以办理低保名义向该村民的弟弟索要现金元。年韩有辉以拉土需缴纳押金为由,向在自家耕地拉土盖房的两位村民分别索要现金元、元。年韩有辉因一村民说媒收通讯费敲诈该村民现金元据为己有。年7月,原阳县纪委给予韩有辉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封丘县尹岗镇南文寨村原党支部书记赵孟昌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年、年,在封丘县尹岗镇南文寨村评选贫困户过程中,赵孟昌未按照“4+2”工作法召开民主评议会,识别程序不规范。年赵孟昌提议并决定,用本村3名贫困户的名义套取贫困户保洁员工资10元,其中10元用于发放本村6名村内保洁员工资,剩余元记入村账并用于村务支出。年6月,封丘县纪委给予赵孟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乡市纪委监察委)
南阳宛城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黄台岗镇范蠡村村委委员贾海龙、三组组长李成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年6月25日(周一),范蠡村4组村民马某某申请旧房重建工程放线,范蠡村村委委员贾海龙、3组组长李成秋在放线后接受马某某邀请,中午在南新路东侧的东盛饭店房间吃饭,席间饮用白酒,共花费元。当天下午,黄台岗镇纪委在范蠡村督查工作纪律时发现,贾海龙、李成秋工作日中午饮酒,经酒精测试仪测试,两人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81mg/ml、mg/ml。年7月,两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栓,党组成员、副局长关于党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
年1月,李金栓安排经办人龚克在盛德美超市购买价值元的剑南春白酒6瓶用于公务接待,并开具发票。后由龚克将购酒的费用变通为广告费票据,经关于党签批后入账报销。报销后龚克将购买白酒的原始发票撕毁。年5月,宛城区移民局与龚克解除劳动合同。年8月21日,李金栓和关于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汉冢乡党委政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年12月,汉冢乡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乡长田浩与乡党委副书记寇一博商议,给汉冢乡7名一线信访工作人员和4名乡领导发放信访补贴,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元、一年元。随后,寇一博拿着名单和文件找到乡长梁晓东汇报通过了此事。经核查,马炜、梁晓东、寇一博、田浩4人属于超范围发放。年8月,寇一博和田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炜、梁晓东分别受到警示谈话处理,4人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南阳市纪委监察委)
平顶山:通报3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
1.石龙区工信委党组书记王景锋等人工作日午间饮酒、酗酒滋事问题
年6月21日中午,石龙区工信委职工牛新兵、李北辰在单位值班室饮酒,王景锋及单位职工李杰、张国清、方延录饭后路过参与饮酒,直至15时;随后几人转移到职工宿舍继续饮酒至16时许。期间,陆续有人员参加和离开;17时,李北辰酒后滋事,把单位签到机摔毁,在单位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年8月,王景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被调整工作岗位;牛新兵、李北辰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李杰、张国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方延录受到警告处分。
2.叶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刘月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年10月18日,叶县卫计委组织卫生系统相关负责人召开工作推进会后,刘月华召集40余名参会人员到一茶庄聚餐,共安排6桌饭菜,消费4元。之后,通过套取资金方式在单位财务上报销。年6月,刘月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赔。
3.舞钢市尹集镇农技站站长李国印公车私用、醉酒驾驶问题
年6月21日,李国印驾驶公车外出办私事,晚上与朋友在一农家院吃饭、喝酒,因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8月13日,李国印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舞钢市纪委监委已对李国印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委)
三门峡: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灵宝市阳平镇坡底村原村委会主任杨博文虚报套取财政资金、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等问题
年1月,杨博文在救灾款项的上报和发放过程中,违反规定将7名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村、组干部亲属,作为救助对象上报,并领取救灾款0元。年至年,杨博文先后6次套取“一事一议”资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5元,用于村务支出。年2月至年2月,杨博文将应纳入镇财政账户统一管理的元村集体资金,坐收坐支用于村务开支。年8月15日,杨博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陕州区西李村乡吴家炕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红超、原村委会主任韩宝峰违规个人决定村集体重大事项、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等问题
年至年,在危房改造项目中,李红超未经村集体研究,直接安排确定危房改造户,韩宝峰在明知决策程序违规且部分危房改造户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同意李红超的错误决定,并参与实施,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申报成功。年,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李红超与韩宝峰商议后,未经村集体研究,直接作出决定。年,在肉牛养殖到户增收项目中,李红超与韩宝峰商议后,坐收坐支卖牛收入11.万元,用于养牛费用的支出。年,在助学困难救助项目中,李红超未经村集体研究,直接确定救助对象,引起群众不满。年6月5日,李红超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韩宝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卢氏县朱阳关镇漂池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志军虚报套取扶贫资金问题
年7月,王志军以顶名冒领的方式套取移民搬迁补助资金1万元。年12月,王志军以顶名冒领的方式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万元。王志军还有其它违纪问题。年6月14日,王志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三门峡市纪委监察委)
周口: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
1.鹿邑县张店乡派出所原所长韩国彦、派出所自治警李茂义、于华亮为刘海富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
年12月至年期间,以刘海富为首的涉黑团伙在鹿邑县张店乡周边境内多次从事违法活动,造成村民百姓轻伤5起,轻微伤3起。张店乡派出所原所长韩国彦、自治警李茂义、自治警于华亮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包庇、纵容刘海富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年8月31日,经鹿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韩国彦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李茂义开除党籍处分,给予于华亮开除党籍处分。
2.鹿邑县森林公安局原政委晋继亮、赵村乡林管站站长邱然全、鹿邑县人大财工委主任丁德勇、林业局正科级干部胡心太等人收受贿赂,以轩林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
年至年期间,轩林纠集轩占领、王同山等人组成护林队,通过贿赂晋继亮、邱然全、丁德勇、胡心太等人将鹿邑县森林公安局警务室标牌悬挂在轩林家中,并多次进行非法扣车、抓人、罚款等行为。年8月31日,经鹿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晋继亮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政务降级处分,给予邱然全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职处分,给予丁德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胡心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西华县箕子台办事处阳光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高艳芳、箕子台办事处英才居委会原居委会委员陈大香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年至年1月期间,河南金三元置业有限公司在西华县建设普罗旺斯商住楼项目期间,高艳芳、陈大香和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以围堵工地、毁坏工地潜水泵等方式强行介入工地施工和工地物料供应,共收取协调费29.2万元、物料款余万。年8月8日,经西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艳芳、陈大香开除党籍处分。(周口市纪委监察委)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责编:谭敏 审核: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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