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福音来啦快快转告
贫困大学生的福音
——我市年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了!
家庭经济困难的(建档立卡、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等)大学生们,如果你打算用实际行动减轻父母的压力,请你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做好相关准备,然后与你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卫辉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业务。预祝你如愿获得贷款,在你追逐中国梦的路上,有我们为你保驾护航!
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且入学前户籍在卫辉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共同借款人:学生贷款须有一名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贷款本人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并且户籍在卫辉市。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户籍必须在卫辉市。
贷款额度:本专科最高可贷元,研究生最高可贷元,限额以内按照实际学费+住宿费确定。
贷款年限:最短6年,最长剩余学制+13年(不超过20年)。
贷款利息:学生上学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负担,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担利息。利率执行国家当年的基准利率。毕业后3年之内只还利息,之后本息一起还。
还款规则:还款金额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查询。毕业后3年之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可以只还贷款利息,宽限期结束后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
提前还款: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到县级资助中心提交申请,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或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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