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共建设56个示范园
卫辉:“大园”带“小园”走出产业扶贫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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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园”带“小园”走出产业扶贫新天地为进一步创新产业扶贫机制,探索产业扶贫路子,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卫辉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建设农业产业扶贫基地示范园(大园)和小型农业产业扶贫示范园的政策(小园)的政策。”
“大园”带“小园”走出产业扶贫新天地为进一步创新产业扶贫机制,探索产业扶贫路子,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卫辉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建设农业产业扶贫基地示范园(大园)和小型农业产业扶贫示范园的政策(小园)的政策,力争全面覆盖卫辉市所有贫困户,对大园覆盖贫困户不全的乡镇,实施小园再覆盖。
一、深调研,摸清底数。卫辉市委、市政府将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高规格、高密度、多范围召开专题会议,并由县级主要党政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乡村一线调查研究,开展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活动,充分征求乡村两级和社会各方面产业扶贫意见和建议,咨询基层群众发展意愿,同时成立高规格的林业生态建设指挥部,多次召开县、乡、村三级专题会议,深入了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摸清了基层农业农村的底数,为探索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新路子、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群众持续增收夯实了基础。二、细谋划,精描蓝图。卫辉市立足乡村振兴,坚持脱贫攻坚和脱贫巩固“两手抓”,因地制宜,科学谋划,采取入股分红、就业带贫、土地流转等模式,致力于推进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增收项目,带动贫困户的稳定增收、稳定脱贫,提高产业覆盖率,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农业产业扶贫基地示范园和建设推行林间套种种植模式,对花椒、桃树、核桃、石榴、苹果、元宝枫、皂刺等树种,采取套种“卫红花+菊花”、“卫红花+油葵”、“油菜+油葵”、“萝卜籽+菊花”等林下中药材、蔬菜以及大棚种植和辣椒等经济作物种植进行重点扶持。三、抓建设,稳健推进。相继制定出台了《卫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卫辉市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卫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卫辉市支持农业产业扶贫基地示范园建设方案的通知》和《卫辉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卫辉市支持小型农业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方案的通知》,明确单位和乡镇职责,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全员包村责任制,分片包村,压实镇村干部职责,聘请农林技术人员为产业指导员,全面负责“大园”、“小园”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卫辉市共建设示范园56个,其中建成“大园”20个、“小园”36个,共流转土地.16亩,带动贫困户户、人。“大园”项目总投资万元,年度投资.43万元,政府投入奖补资金.74万元,贫困户已享受收益.万元,户均收益.94元。同时,已建成36个“小园”,政府每亩地奖补元预计年底到位,贫困户户均年收益不低于元,年,将继续建设“小园”,力争全面覆盖“大园”未覆盖的贫困户,实现全市贫困户新一轮产业全覆盖。四、建机制,确保收益。“大园”、“小园”运营模式总体相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建设主体)+村集体+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建设主体对园区生产经营与管理负总责,并建立贫困户务工考核档案,管理运行费用由新型经营主体或建设主体自行解决;村集体负责园区运行中各项保障工作,不干涉园区生产经营活动;贫困户按照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划定的地块,在园区的组织指导下,负责该地块的生产劳作,需要统一组织实施的劳作,由园区自行决定并组织贫困户实施。园区用工充分优先考虑使用贫困户,并考虑贫困户的务工意愿,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有序安排贫困户务工,让每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都有务工的权利,贫困户务工业绩与收益挂钩。根据“大园”、“小园”的投资规模,收益分配略微不同。“大园”的收益分配:前3年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三方按5:3:2进行;后3年收益分配,三方按4:3:3进行。第7年及以后,贫困户退出园区收益,根据园区需要可在园区务工。园区生产成本由新型主体和村集体按1:1比例共同承担,收益按1:1比例进行分配。“小园”的收益分配:扣除生产成本后(土地承包费、树苗费用、基础设施费用除外),前3年收益分配:建设主体、村集体双方按4:6进行分配;后3年双方按6:4进行分配。村集体的所得收益按照2:8和贫困户进行分配,保证贫困户年收益不低于元。第7年及以后,贫困户退出园区收益,但贫困户仍可在园区务工。五、重宣传,示范带动。卫辉市农业产业扶贫基地示范园引起了新乡市主要领导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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