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卫辉这有个幼儿园,寻承租人
卫辉市保障性住房王彦士屯小区已分配入住,为及时解决住户子女入学问题,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拟对外整体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彦士屯小区幼儿园位于卫辉市王彦士屯小区内,占地面积平方,建筑面积平方米,两层框架结构,设有2个幼儿教室。有意向的承租人可以实地查看,联系人:李海涛,电话-。
二、园舍建设
出租方仅就现有场地整体出租,办学所需教育、生活、娱乐等设施设备均由承租方负责。
三、承租方资格及租赁条件
1、承租方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尊重幼儿教育规律,爱护幼儿;
2、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改善办园条件的经济基础;
四、租赁条件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
2、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承租方应按卫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
4、必须确保幼儿园国有资产保值、不流失;未经资产所有者同意,租赁者不得擅自将所租赁的资产转租、抵押、变卖或转让他人管理。
五、租赁期限
拟定租赁期限为5年。自年9月1日起至年8月31日止。
六、招租方式
经卫辉市房地产管理局资格审查,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公开询价方式,询价方式为一次报价,最终价高者确定为承租方。招标代理费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承担。
七、招租流程
1、发布公告,有意向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王彦士屯小区管理办公室进行意向登记。
2、发放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组织正式招标。
3、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意向登记时间:年5月16日至30日,礼拜天休息。招标时间拟定于5月底或6月初,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八、费用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该小区竞标基础价格。低于该报价的,视为废标。幼儿园物业费按住宅房标准收取,由承租人承担。水电费按商业标准执行,由承租人承担。
九、法律关系
租赁后的幼儿园是一个独立的教育机构,对外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承租人经营期间产生的民事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由承租人负责。
十、特别提示
王彦士屯小区管理办公室为唯一接受报名地点,本单位未设置网上报名或委托其他社会机构、个人代理接受报名。有意向承租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电话。
联系人:李海涛,-。
卫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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