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卫辉这几个路口也开始拍照了,以后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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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自年10月23日起,在卫辉市境内以下路口、路段启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监控录像系统等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拍摄,现公告如下:

一、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含监控录像)设置点位

比干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老转盘十字路口)

比干大道与河园路交叉口(河园十字路口)

击磬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公安局旁十字路口)

击磬路与卫州路交叉口(实验小学南十字路口)

行政路与翟阳路交叉口(石庄廉租房十字路口)

二、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含监控录像)设置点位

S省道67KM+M林氏祖庭段;

S省道68KM+M小店河西段;

S省道18KM+M卫辉市后河超限站段

三、抓拍拍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卫辉市境内的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包括已有的监控设备及新增加的监控设备)抓拍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如下: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机动车超速行驶;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特此公告

卫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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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阳

责编|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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