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基层卫辉掌声阵阵,检察长法治课堂开

为持续深入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贯彻“六个会签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校园安全建设。6月18日下午,卫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富贵,副检察长张文斌和第五检察部干警来到卫辉市第一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来到我们卫辉市第一中学,跟同学们交流分享我关于法治问题的几点体会......”

课堂上,陈富贵结合高中生的心理特点,摒弃照本宣科的讲授,采用幽默有趣的上课方式为大家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送法进校园”法治课。

“请问检察长老师,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请问检察长老师,我们不去违法犯罪,但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面对讲台上的“检察长”老师,同学们都迫不及待地从座位上站起来,争先恐后提出自己的问题。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从法律上讲,一个人从14岁起就开始担负起更多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八种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八种犯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法治课上,陈富贵通过对犯罪案件的描述,让同学们在扣人心弦的情节中明白了法律的界限,知道哪些事情能为,哪些事情不能为。在案例的讲解过程中穿插了法律知识,让大家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学到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八类刑事犯罪和《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即将颁布生效的《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可以说是干货满满、掌声阵阵。

高中时代是最美的花季,人生在这里奠基,理想在这里扬帆,拥有一个完整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将会让青春期的孩子们受益终身。针对近一个时期全国各地发生的问题少年事件增多的特点,该院邀请新乡市心理学研究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鲁晶通过和学生们进行互动和做游戏等方式,帮助同学们更全面的认识自我,相信自己、进而欣赏自己,克服成长中的障碍,健康快乐成长。

最后,针对教职员工入职审查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事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开展情况及校园安全,陈富贵与校方展开交流,并查看了学生教室、食堂等场所防疫设施配备、消毒通风、间隔就餐安排等情况,重点对学生宿舍管理、校园监控设备是否完善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weihuizx.com/whsxc/633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