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卫辉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落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年3月22日至5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历时两个月的集中巡察。年7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迅速部署,立改立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于7月1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由各科室、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具体负责落实整改事项,并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整理,列出问题清单,讨论确定了各项问题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坚持上下联动开展整改,保证整改有序推进。

二是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限时改进、定期督查,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

三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环保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措施

(一)党的领导方面搞变通不务实,环境质量形式严峻

1、针对“政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措施

(1)一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按照中心组学习要求,科学制定学习计划,认真按照学习计划要求及内容,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政治学习。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新环保法作为中心组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党的学习和业务知识理论学习。

(2)一是局党组树立真正正确的政绩观。强化日常考核监管,提升抢抓机遇,谋事创业,勤政履职的职能。改变错误思想,认真捋清思路,遵守党赋予的各项环保权力。二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建立管理体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业务知识,规范业务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环保职能认真履责。三是坚持开展业务科室内部审核。对各业务科室所承担的业务工作开展内部审核,同时采取对检查出的问题做出及时部署、责任到人、及时整改、落实后信息反馈等措施,持续保证环保业务工作有序化、规范化、责任化。充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具体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四是加强业务科室的规范化管理。特别是针对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2个二级机构的管理,通过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坚持正确导向,确定正确方向,严格按照环保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责,正确办事。五是经查,虽经班子会研究此事,但并未实际落实。对年4月14日参加班子会议人员提出通报批评,并责成与会人员写出深刻检查。

(3)一是9月11日前,制定集资款退还方案,列出具体时间、具体人、具体金额。二是查找涉及人员相关依据,足额足份退还。并决定报年预算用经费解决后,退回租赁费。三是编制年及以后年度预算时,将此项列入计划,按退还方案拟定的时间节点,逐步退还到位。

(4)一是经查当时主要出于改善办公区环境的考虑,发现存在干扰监测数据的可能性后,已及时于年5月进行了拆除,未实际对监测数据造成干扰。二是针对当时的责任人进行追责。三是年4月我市的2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基站,迁入规划局和卫辉市一中,为了有效降低污染指数,同时还先后建立其他各类空气监测站点18个,为防止监测数据失真,有效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我们采取并坚持以下措施:

聘请专业专家团队及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结合空气自动监测基站周边实际情况和现状及时给予我们指导、分析、研判,同时加强监测站点管理。

空气自动监测基站顶部安装摄像头,并在基站周围20米内设立护栏,有效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防止数据失真。

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24小时专人、专岗值班制度,发现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及时、快速赶往现场排查并查寻原因并上报环境攻坚指挥部。

一是对两个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廉政方面的问题认真剖析、抓好落实。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依规依纪、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认真办理举报案件和信访案件。四是开展资金使用专项调查。针对上级拨付资金,尤其是国家、省、新乡市下拨的专项资金开展专项调查,对涉及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五是开展执法专项整治。完善相关廉政制度,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消除环境执法随意性。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对受到处罚的企业及时在卫辉市网站进行公开。六是杜绝以班子会、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坚持每月定时召开党组会议,确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和纪要,及时交流工作情况,重大决策充分听取相关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七是严格按照“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党组书记、局长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五项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监管督查,分管领导负责落实执行的管理体制。

⑤9月11日前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清欠领导小组,再次与清欠对象逐一进行谈话,继续催促还款。责成两名清欠对象列出具体还款计划。

责任领导:李艳军、李志贵、张涛、范君玲、刘卫华

责任部门:局党组、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监控中心、财务科、纪检室

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

(1)一是强化创新意识,全面推进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把创新作为工作的灵魂,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创新思想、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二是加强党的宗旨和党性修养教育,积极组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教育,深入领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奉献意识教育,充分将“敢担当”实践活动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要敢于担当。三是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监管,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失职追究、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四是实施效能监察,对重点工作跟踪问效、落实到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一是完善各类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决定、及时处理、及时落实。二是对上级拨付的资金要合规合法及时运用。三是深入干部职工身边,了解所想、所难、所急,切实保障职工利益。

(3)一是制定干部轮岗计划,加强干部培训,切实按照规定认真落实。二是加强管理考核。在目标任务管理上,明确目标责任制,实施并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和机关制度考核管理,以岗位激励、职称晋升、评先表模为抓手,加强人员管理。

(4)对当时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件情况及涉事人员,严格执行党纪政纪相关规定,对违纪人员及未落实局党组决定的责任人拟交纪检组进行处理。

(5)重新修订了《卫辉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制度暂行办法》,加强职工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定时检查工作人员考勤及在岗在位情况。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将做出从严处理。我们将认真查明事件及涉事人员,做进一步处理。针对年6月出现的问题,局纪检室查阅相关资料明确人员后,已对其约谈,要求作出深刻检查,并全局通报批评,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未落实责任人原纪检组长由局党组进行约谈,要求作出深刻检查,并给予全局通报批评。针对年7月发现的问题,由纪检室查阅会议记录,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由原驻村队队长写出情况说明,并写出深刻检查。

(6)对原机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严格执行。对原局办公室主任在机关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纪检室对其进行约谈,要求作出深刻检查,并给予全局通报批评。

(7)对无故不在岗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每人写出深刻检查。

责任领导:李艳军、范君玲、刘卫华

责任部门:局党组、纪检室、办公室、人事科

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针对环保压力层层衰减问题的整改措施

(1)一是严格政治组织纪律。各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遵守政治、组织纪律的教育。发挥带头作用,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分管科室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各班子成员针对自身的薄弱之处有针对性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执政水平,在工作和生活方面能够以身作则地起到带头和带领作用。三是强化宗旨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牢记肩上的环境保护重担和使命,不断强化保护环境责任意识,切实把主要精力和心思集中到干事创业上,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立足本职做好服务。四是务实作风促进执行。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多加研究分析,结合实际灵活落实,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性。在工作具体抓落实的过程中,多听听群众的意见,多同兄弟县市沟通交流,学习好的工作方式方法。五是抓好教育,抵制“歪风”。教育引导全体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大力弘扬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以敢于争先、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攻坚克难,打好改善生态环境“硬仗”。六是加强建设提升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认真开展“岗位执法大练兵”活动,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责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环保执法队伍。七是履职尽责保护环境。深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与各乡镇、公安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惩违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加大环境监察日常执法检查频次,依托“”畅通环境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大力宣传环保法律及环保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法律意识,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理念。

(2)一是加强学习新乡市环保局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环境执法协作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二是严格落实环保、检察、公安三个部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络员定期沟通制度以及重大案件通报、会商和督办制度。三是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沟通联系,根据在环保执法环节中可能涉嫌犯罪、严重妨碍执行公务的情况,适时启动执法协作快速反应机制,让司法力量第一时间介入环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合力和办案效率。四是按照工作职责,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工作衔接及移交。

(3)一是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一律要求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二是要求企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三是加大对涉危企业的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四是危险废物倾倒事件发生后,由所在地政府向市政府进行报告,由攻坚指挥部交办我局和所在地政府进行处置。随即我局向新乡市局报告,并接受工作安排,按照工作程序联同所在地政府、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监测和处置。

(4)加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创造性。增强政治立场的坚定性、服务大局的自觉性、组织工作的原则性,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新思路,切实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环保任务,确保不因环保问题,影响全市发展大局。

(5)在东孟入卫辉境口安装了现在监控设施,对上游来水实施了在线监测。安装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点,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的环境监管;加强卫辉市中州水务有限公司东关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的监管。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管,确保排水水质达标排放;强化对已封堵工业企业排污口监管、巡查,每天对河流水质进行手工监测,日监测、日报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定期巡视检查我市断面自动监测仪器运行情况,确保我市出水水质数据准确有效。按照河长制要求,部门联动,加强巡查监管,严防偷排偷倒。

(6)一是积极推进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中列入的工业项目治理工作。二是严格排污企业管控,对排污企业,实行在线、人工双控制,定期比对,随时预警。三是积极配合乡镇政府严控“散乱污”死灰复然。四是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在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下结合我市实际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五是对所有涉污企业逐步实施提标改造。六是加强对企业的管控力度,采取晨查、夜査加常规检查的方法,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做到达标排放。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有效减少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为我市空气质量的好转做出我们的努力。

责任领导:李艳军、李志贵、张涛、范君玲、郝营海

责任部门:局党组、污控科、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固废中心、大气办

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方面重形式轻质量,官僚主意问题突出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问题的整改措施

(1)一是抓学习,提升政治站位。要求局班子成员抓常、抓细党的日常学习。二是通过领导带头学、多种形式学、结合实际学、中心组专题交流学,确保思想上统一,认识上到位。三是听意见,找准问题差距。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法,真正把问题查准、查实、查具体。

(2)进一步加强单位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使单位的党员干部队伍始终保持信念坚定、作风务实、奋发有为。一是认真坚持好学习制度,制定详细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重点。坚持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二是建立党(总)支部书记学习培训与会议制度,传达上级党委文件、学习党务知识,督促检查工作、安排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建议。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上一次党课。三是坚持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由各党支部负责,通过不断的学习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3)与大队支部书记开展谈话,要求其切实负其责任,认真开展党建工作,并且加强督查督导,强化责任追究。对于第二问题,由局纪检室查阅相关资料,核实当事人。约谈时任监察大队支部书记,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并给予全局通报批评。

(4)积极与市直工委沟通,9月11日前配备机关支部书记。

(5)一是积极按时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充分明确认识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把讲政治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个人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程,切实做到会议有记录,档案不缺失。四是局党组定期对两个支部活动情况、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党费收缴等基层党建七项重点任务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落实的党支部及党员,以书面形式提交局党组和局纪检组进行处理。

(6)一是已按市委组织部[]24号文的要求对十八大以来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自查,自查报告8月18日已交市直工委。二是严格按照“双推、双评”工作机制,规范发展党员。三是按照市直工委的要求将负责党务工作的责任人进行明确,并报市直工委备案。专人负责党籍档案管理,完善“三会一课”记录。

(7)一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列入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各支部分别制定各自的民主评议党员方案,对互评中提出的问题,要求每名党员认真整改。二是对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责任人追责。

责任领导:李艳军、张涛、范君玲

责任部门:局党组、机关支部、环境监察大队支部

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针对组织人事工作随意化问题的整改措施

(1)机构问题:一是9月11日前拟将计生办、综治办合并到局办公室,撤销排污申报室和机动车环保监察大队。二是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科室配置进行调整。三是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机构改革机制,逐一进行调整完成。人员问题:一是9月11日前对合并、撤销的科室负责人进行职务调整。二是9月11日前我局临时人员不再担任股级干部职务。三是结合机构改革等工作,逐步消化超职数配备的股级干部。四是以后严格控制科室和股级干部数量,按照组织部要求的股级干部身份备案。

(2)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按规定、按程序任用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和纪律,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大力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人选,严禁个人或班子内少数人决定干部任免。按照要求执行组织部备案程序。在今后的选人用人上规范用人程序。

(3)加强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严禁擅自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针对提拔问题一律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下发任命文件。未经班子会研究的3人不再担任股级干部,免除股级干部职务。

(4)一是9月11日前,按照规定,临时工不再担任股级干部职务。二是已清退和辞职3名临时人员。三是严控临时工用工数量。

(5)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符合程序、符合要求,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6)针对“将多兵少”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对于实配的6名副职,2名已写出辞职报告,另外一名在科室人员调整时消化。二是对2名任其它科室职务的副股级干部,一名因原科室已取消免去职务,另一名因是临时工免去职务。针对“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对三位副站长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岗位职责,一位副站长负责质量控制及各种数据上报,一位副站长负责实验室的技术及业务知识学习,一位副站长负责监察室工作。二是明确每个同志的责任分工,站长负责监测站的全面工作,从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员、质量监督员、质量管理员、设备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对号认领工作职责,工作中既分工又合作。针对“业务能力低”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监测人员的培训,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省技术监督局及新乡市环境监测站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着力提高环境监测站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通过监测站内部知识讲座、竞赛、标样考核等形式,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三是经常组织监测站全体人员到兄弟站、市站进行学习交流,从多种途径提升监测站全体人员的业务能力。针对“站长不懂业务”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实际参与到具体业务中,逐步精通各项业务。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根据本职工作需求,将重点学习《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水质检测质量保证手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质量手册》等与环境检测分析密切相关的知识,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三是提高个人素养。监测站站长定期组织全站人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监督,共同提高;坚定干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用知识拓展视野,武装头脑,努力提高个人素质,自身修养。

责任领导:李艳军、李志贵、刘卫华

责任部门:局党组、监测站、财务科、人事科

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针对脱离群众搞特殊化问题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杜绝“四风”现象发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2名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超标,立行立改,分别在办公室增设办公桌椅,配属人员共同办公,杜绝办公用房超标现象。

(3)经查,此问题确因紧急工作所迫,该情况虽然特殊,但违反规定,责成当事人写出检查。今后要求全体机关同志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严格出差手续审批。

(4)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5)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严格准守中央八项规定,杜绝领导搞特殊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违规财务支出。

(6)认真整改,严格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领导搞特殊化。

(7)一是8月底前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根据收集到的问题,于9月11日前逐一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做好职称评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道。

(8)一是已经制定并下发了《卫辉市环境保护局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并予以实施,单位职工车辆均可进入单位停放。二是领导干部职工不搞特殊化,实现人人平等。

(9)调查清楚具体情况后,由局党组作出进一步处理。今后将严格落实职工薪金制度,实施报备审批制,同时尽快提高其他临时人员的待遇。

责任领导:李艳军、范君玲、刘卫华

责任部门:局党组、纪检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

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针对业务推进科室化问题的整改措施

(1)加强局机关科室的管理,针对各业务科室的具体业务工作加强沟通、汇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通。根据业务工作,由主管领导牵头,主管科室负责,相关科室配合,形成工作联动机制。

(2)按照上级要求对没有取得环评手续的加油站不再进行油气回收装置年检,积极与加油站主管部门商务局进行业务沟通。同时,加强新业务、新知识、新要求的学习,掌握新政策,了解新动态,做好与清改办、开发科、环境监察大队的信息共享,对出现的问题联合处理。

(3)严格按照预报预警规定定时发布超标预警,做好与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对接,实施连签制。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企业加强监管,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严执法,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4)及时核对企业信息,涉及危废企业及时与固废中心对接,实施信息共享,同时移交监察大队实施监管。

(5)开发科、清改办审批手续12月底将手续移交至监察大队,对企业实施环境监管。

(6)排污申报室已撤销,今后我局不再负责统计企业排污量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精神,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工作。

责任领导:李艳军、郝营海、张涛、范合如

责任部门:局党组、大气办、监控中心、开发科、环境监察大队、清改办

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针对部分科室业务不作为问题的整改措施

(1)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制度规则和组织纪律的学习,增强规矩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二是加强党员思想修养和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与其他党员坚持交心谈心,加强沟通交流,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不断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要主动自觉参与,全体干部职工要在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做到学深学透;四是要积极主动作为,机关党委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尽快制定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主动谋划,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五是对违反党纪党规、机关制度等进行问责和处理。

(2)清改项目及时完善手续后,移交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大队、开发科和清改办共同对监管企业台账逐一进行对照,并于12月底前完成对照工作,澄清底数,完善各类信息,确保监管无死角。

(3)一是深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与各乡镇、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惩违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二是加大环境监察日常执法检查频次,依托“”畅通环境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三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及环保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法律意识,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理念。

(4)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学习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办法,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办法》规定执行;三是加强对企业的突击检查频次和暗访频次。四是对违规违纪的环境监察人员从严处理。

(5)一是对监察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二是加大对雏鹰集团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问题立即进行查处。三是对当时责任人进行追责。

(6)一是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家“散乱污”企业,截止目前已全部取缔关闭、整改到位。李源屯镇和孙杏村镇的井管群,两个乡镇政府已制定了具体整治方案,目前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李源屯镇大沙河的违法碎石厂群已拆除;城郊乡的粉皮群已全部整治到位,其中12家完善了环评手续,其他关闭取缔到位;二是对新发现和“死灰复燃”的“散乱污”企业,及时向卫辉市环境污染攻坚指挥部上报,同时致函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督促及时整治到位。

(7)一是年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保验收合格通知书实施三级联签制度。(大气办联合监察大队查阅监测报告并进行现场核査提出初审--大气办副主任审阅提出意见,主任审批一一主管局长签发)。二是经查,红发加油站问题,系因向巡察组提供资料不齐而造成的。三是严格审核监测报告,对监测报告连续出现二次差错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驱逐卫辉市场,不准在卫辉开展监测业务。四是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加强监督并积极按要求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对第三方检查机构提出严格要求,规范检査程序并与商务部门积极沟通,联检联査,确保各加油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责任领导:李艳军、郝营海、张涛、范合如

责任部门:局党组、开发科、大气办、环境监察大队、清改办

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针对环境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1)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举办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考试。

(2)年7月17日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任命许海凤同志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3)对监察大队办公室和各中队的内勤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执法文书的管理,确保文件及时归档。

(4)一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现场执法技能;二是从新学习《环境监察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进行现场检查,如实详细记录。三是对当事人进行追责。

(5)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二是规范现场执法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三是对现场检查时无人签字的要全程录像、拍照,并标注未签字原因。也可以找证明人签字。四是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6)组织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查办法》,加强后督察工作,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责任领导:李艳军、张涛

责任部门:局党组、环境监察大队

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安排多落实少,廉洁从政环境脆弱

1、真对“两个责任”落实,表面文章多问题的整改措施

(1)对当时党组分管领导进行追责。加强业务学习,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原红白理事会制度已废除,并严格按照新乡市纪委《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执行。加强事前的报备制度和事中的监督检查。

(3)责令当时办公室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严格按照发文规定认真执行。

(4)年8月10日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任命仲承东同志为纪检监察室主任,李金灿同志不再担任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5)加大追责力度,对出现问题的人员及时处理。

(6)一是2月22日巡察转办的纪检监察类信访事项已办理结束。二是今后将加快办案速度。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

责任领导:李艳军、范君玲、刘卫华、李希文

责任部门:局党组、纪检室、办公室、派驻纪检组

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针对乱作为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环评审批程序,全面落实环评审批制度。一是能够当场决定的项目,立即开展项目环评审批;暂时不能确定的项目,报请局党组和新乡市环保局,按照工作流程限时答复、限时办结。二是实行AB角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信息公开,自觉执行项目审批前、审批中、审批后的各项信息公示(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发改委信用卫辉网)主动在社会监督的大环境下开展各项审批事项,确保在高效服务企业的同时,全面扎实筑牢反腐堤坝认真执行廉政规定,清白做人认真做事。三是加强学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环保部六项禁令》和“新乡市环保系统廉洁行为准则”等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筑牢防腐底线。四是以案促改。局党组开展各项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自我学习,以典型案例举一反三,以前车之鉴敲响警钟,促使全体干部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五是严格监督。局党组、派驻纪检组加强监督,凡发现不按规定办理的事和人一律依规处理,绝不姑息,确保权力阳光、规范廉洁行使。

(2)一是认真学习环保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二是加强环评报告审查审核,发现编制环评内容质量低的,公众意见调査不高的编制单位一次通报、二次上报新乡市环保局将环评机构列入“黑名单”。三是严格按照环评审批程序能够当场决定的项目,立即开展项目环评审批;暂时不能确定的项目,报请局党组和新乡市环保局,限时答复,限时办结。四是对于提到的具体项目“创业孵化服务中心项目”已于年5月2日进行了审批卫环监()13号。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因未列入国家项目库,该项目不再开展环评;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已报送国开行,国开行暂未批复,该项目暂不实施。

(3)一是9月11日前完善清改企业台账,加快推进清改手续进度。二是12月底完成清改验收及发放手续。三是截止目前已完成家手续的发放。

(4)认真学习《环境现状评估报告》编写要求,加强报告的审查审核,今后对报告编制质量较低的、公众意见调查不高的编制单位一次通报、二次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将环评机构列入“黑名单”。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力度。

责任领导:李艳军、郝营海、范合如、张涛、李希文

责任部门:局党组、开发科、清改办、环境监察大队、派驻纪检组

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针对财务方面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措施

(1)对已经形成的财外收支问题,依规依纪处理。待门面房租赁期限到期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将4.2万元列入年度预算,待财政审批后,退还国库。

(2)经查审计厅入驻我市迎宾馆28天,因后续需要整理资料和整改相关问题,延期了12天,不存在多支财政资金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财经要求,履行财务制度。

(3)8个询价项目的手续已完善。成立询价领导小组,严格依规询价。

(4)一是对当时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责成相关人员加强政策学习。三是严格按照要求,不再违反规定擅自着装。

(5)对财务报销进行规范化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制度。

(6)经查当事人已写出情况说明,不属于违规违纪的问题。今后严格财务管理,事由不明、附件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7)建章立制,完善发票、清单,重核支出,以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8)责成当时负责公务接待人员写出深刻检查,完善相关手续。

(9)对涉及的项目进行核对,核实后两个月内整改到位。

(10)已退还元,并上缴市财政,以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1)已退还元,并上缴市财政,以后不再发放。

(12)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有害补贴发放手续,在人社局审批报备。减少执行66元/月标准的共42人,增加执行元/月标准的共81人。

(13)已退还元,并上缴市财政。今后,依规发放,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4)已建立工会账户,并按照工会相关规定,履行工会职责。

责任领导:李艳军、刘卫华、李志贵、范合如

责任部门:局党组、财务科、计生办、工会、环境监察大队

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整改方案分工,亲自部署,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切实抓好落实,发挥表率作用。

(二)强化落实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要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整改台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督查问责。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检验,加强督查,实行工作例会汇报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卫辉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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