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峰那块无法落地的石头长卷

其实我是千百年来

一切背叛/一切忠诚/一切生/一切死

——吉狄马加

年年初,正是非典肆虐北京之时。

我困守乡村,最大的乐趣是反复阅读《资治通鉴》——这套黄山书社出版的书为友人高原所赠,无翻译注释又常缺漏字,版本可谓相当粗糙,却让我读出了很多历史的真谛。

在随感录第一篇《土地与政治》里,我节选了商鞅和王莽的两个关于土地的断章,并评论道:

在中国,如果你不对土地制度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你就永远也无法真正了解和掌握中国的政治。土地制度决定着国家的根本,对土地制度的认知情况决定着一个人的政治前途。

……个人认为,中国历次的改革、起义甚至革命,都无外是在试图寻找解决土地问题的最佳方案,都是土地所有制问题。

这个对土地的洞见,我至今没有太大变化,可惜始终没有形成文案。幸好,亲爱的广告给先生的玫瑰园的创作弥补了我的遗憾:翻开24史,通篇写满的只有一词:土地。

正如我常说的那样:最好的作品,一定蕴藏着创作人的知识背景和人生阅历,并最终以观点的形式呈现。光耀的房子不说也罢,但这个价值提炼却有别以往,堪称犀利。

当然,我要说的其实不是土地与广告,而是由王莽改革所引起的一件小事:

西汉末年,王匡与王凤在绿林山揭竿而起,啸聚了七八千人,人称绿林军。两三年间,绿林军越发展越大,最后席卷天下,推翻了王莽政权,让更始帝刘玄成了短暂的天下共主。

后来,绿林就泛指结伙聚集山林之间反抗政府或抢劫财物的有组织集团,如绿林好汉、绿林豪客。在评书里,侠客和绿林向来分不清楚,而在小说里,绿林人却又上不了台面。

在古代中国,不管是侠客还是绿林人,大概都是士绅二元体制下的流民或游民,本就难以厘清,甚至侠是否存在都存疑——君不见在为侠义张本的水浒好汉里,尽多是贪官污吏、地痞恶霸,众所喜爱的李逵也不过是个杀人魔王。

说到这一点,还是唐朝绿林人更文雅些:

涉尝过九江,至皖口,遇盗,问:“何人?”从者曰:“李博士也。”其豪酋曰:“若是李涉博士,不用剽夺,久闻诗名,愿题一诗足矣。”涉赠一绝云。

这则记载在《唐诗纪事》里的故事,是太学博士李涉《井栏砂宿遇盗》的创作背景,诗相当不坏:“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他时不用逃名姓,世上如今半是君。”

这又让我想起《三国志》中我老乡刘备的故事:“刘平结客刺备,备不知而待客甚厚,客以状语之而去。”

汉末刺客与唐代绿林人的风雅气度,其底蕴是汉唐的勇烈与雄浑,那正是汉民族欣欣向上的时代,还是传统侠义文化中最美丽的一部分。

汉唐之后的两宋是文人治国的黄金时代,虽然将汉文明发展到了极致,却也渐渐失去了汉人的血勇——没有血勇与武力支撑的文明,如沙上之塔随时等待崩塌一样,汉文明也从此进入了待宰割状态。

及至崖山之役,数十万人蹈海而死,汉人最后的一点武勇也消耗殆尽了。清末梁任公写《中国之武士道》希望唤起国人骨子里的血勇基因,确是独具慧眼。

在武侠小说中,武勇自然不可或缺——比较有意思的现象是:在新武侠小说三大家中,古龙小说几乎都无朝代背景不提,梁羽生将唐传奇信手拈来编成了小说。

而金庸除《越女剑》外,余者皆在唐朝以后,尤其偏爱两宋与清朝,又以两宋的江湖最出彩。这也难怪,彼时民族矛盾正多,最能体现武勇,实是通俗小说的最佳着力处。

不过,放眼整个武侠世界,真正得到汉人文明武勇与绿林侠义精髓的人,却是一个身世离奇的契丹人、一位莽苍苍的北地汉子:乔峰(萧峰)。

乔峰这样的人,在我们这个和谐的商业时代恐怕早已绝种了。

如果只用一个词形容乔峰,我喜欢用“莽苍苍”——苍茫无际中有震撼悲壮之美。

每读《天龙八部》,我总是为他所带来的震撼而掩卷长叹:他雄壮豪迈,又侠义兼人——在武侠世界,尽管有无数侠客与英雄,你却找不出一个比他更具有雄性美的存在。

同时,他不是那种高高在上、装腔作势的人物,他敢爱敢恨,有着言语难以形容的独到魅力;他每一次出场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雄性之美,让人虽不能至却心生向往。

“剧饮千杯男儿事”、“虽万千人吾往矣”、“赤手屠熊搏虎”、“燕云十八飞骑,奔腾如虎风烟举”、“教单于折箭,六军辟易,奋英雄怒”,从回目中,我们即可看出金庸对乔峰的格外偏爱。

金庸有意识地将乔峰塑造成了一位顶天立地的须眉男儿,而这种兼具汉人文明武勇与绿林侠义精髓的人物,也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虽然乔峰是毫无疑问的契丹人,但他骨子里弥漫的却是千百年沉淀而成的汉人气质。

通过段誉的双眼,金庸寥寥几笔就勾画出这位丐帮帮主的风姿,不得不让人点赞:

西首座上一条大汉回过头来,两道冷电似的目光霍地在他脸上转了两转。段誉见这人身材甚是魁伟,三十来岁年纪,身穿灰色旧布袍,已微有破烂,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顾盼之际,极有威势。

段誉心底暗暗喝了声采:“好一条大汉!这定是燕赵北国的悲歌慷慨之士。不论江南或是大理,都不会有这等人物。包不同自吹自擂什么英气勃勃,似这条大汉,才称得上‘英气勃勃’四字!”

那大汉桌上放着一盘熟牛肉,一大碗汤,两大壶酒,此外更无别货。可见他便是吃喝,也是十分的豪迈自在。

从小长在蜜罐里的段誉,虽然读了满腹诗书佛经,内心深处其实向往着江湖——这固然有大理段氏本是武林一脉的家族传统熏陶,更兼有他随和性情内蕴着三分侠骨。见到如乔峰这般的英雄人物,他自然生起了结交之心。

那大汉微笑道:“兄台倒也爽气,只不过你的酒杯太小。”叫道:“酒保,取两只大碗来,打十斤高粱。”那酒保和段誉听到“十斤高粱”四字,都吓了一跳。

酒保赔笑道:“爷台,十斤高粱喝得完吗?”那大汉指着段誉道:“这位公子爷请客,你何必给他省钱?十斤不够,打二十斤。”酒保笑道:“是!是!”过不多时,取过两只大碗,一大坛酒,放在桌上。

……那大汉道:“酒保,再打二十斤酒来。”那酒保伸了伸舌头,这时但求看热闹,更不劝阻,便去抱了一大坛酒来。

据专家们考证,宋时的酒,酒精度就如今天的啤酒一般,萧峰剧饮千杯的酒量,恐怕多少有些水分。

我向来认为能喝啤酒的人都不会太坏,且考虑到同时代的打虎英雄武二郎也不过是喝十八碗就醉眼朦胧,萧峰这酒量让店小二矫舌不下,也就不足为怪了。

男人与男人之间的遇合,常常会有故事发生。丐帮乔帮主和大理段皇子因斗酒而倾盖相交,会为我们开启一段新的传奇吗?剧饮千杯男儿事!这当然是一段传奇!

可惜的是,乔峰并不知道这是他最后的轻松时日;接下来,他不得不迎接命运的獠牙。

在《水浒传》中,林教头在野猪林面对董超、薛霸的迫害,鲁智深横空出世,彻底让故事进入到逼上梁山的节奏。

金庸通过段誉与乔峰结交同样饱含深意,让段誉以义弟和旁观者的视角,全程见证一位英雄的命运转折——杏子林之会,从而将故事导向了乔峰。

乔峰短暂而璀璨的一生,我们可以将之归结为四大主要场景:杏子林中,聚贤庄上。少林寺前,雁门关外。在这四个场景中,他都是当之无愧的主角,任何人都无法掩盖他的光芒。

从叙事角度来说,杏子林之会比其他三场更一波三折,也更奇诡:在杏子林之前,他是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乔峰;在杏子林之后,他却成了不懈寻求答案的契丹人萧峰。

杏子林之会由一环扣一环的四个段落组成,让人目不暇接,也将故事推向高潮。

第一个段落是乔峰以绝世武功和豪侠胸襟折服包不同与风波恶,化解丐帮与慕容氏的仇怨。

这场打斗也许不够精彩,却让乔峰、风波恶、王语嫣、包不同、陈长老等一干人等的性情跃然纸上。

乔峰拥有让风波恶为之惊叹的擒龙功,却并不仗着武力强压,连一直将慕容复当神崇拜的王语嫣也不禁怅然神伤,觉着表哥纵然与乔峰齐名,武功却是远远不如了。

第二个段落,乔峰以处变不惊的机变干练,迅速平息了丐帮内乱。面对全冠清的诘问,他先是从容应对,后是一举制住造反派灵魂人物全冠清,让反叛联盟顷刻间土崩瓦解。

然而,就在段誉、王语嫣和朱碧双姝见乔峰平定逆乱,正代他欢喜时,他自己却怔怔的坐在一旁,心中殊无胜利与喜悦之感——自己执掌丐帮八年,内解纷争,外抗强敌,为什么会有这许多人密谋反叛?

他感到迷惑,隐约意识到暴风雪正席卷而来。

第三个段落是乔峰向帮众解释他在江南的查探结果,并以过人的担当三刀六洞为反叛诸长老洗罪。

在乔峰看来,公冶乾的豪爽磊落,风波恶的不恃武凌人,各有各的风采,手下的门客已然如此,慕容复自然当得大英雄、好汉子。

面对反叛他的几位长老,乔峰再次展现了一位江湖带头大哥的优秀素质——辣手解决诸人固然快意,却只能换来丐帮的衰弱,而刚经过叛乱的丐帮人心惶惶,实在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前提下,乔峰替诸长老受过,不止是勇气与情义,更是身为大哥的江湖觉悟。

当前三个段落即将落下大幕时,徐长老等人终于赶上了,第四个段落大幕拉开,全冠清“大好丐帮落入胡人手中”的感叹,也逐渐揭开了谜底——

乔峰仰天嘘了一口长气,在心中闷了半天的疑团,此时方始揭破,向全冠清道:“全冠清,你知道我是契丹后裔,是以反我,是也不是?”

丐帮元老徐长老、德高望重的智光大师和单正、谭公谭婆等武林前辈众口一词,让乔峰与丐帮众人将信将疑,杀手锏马夫人的登场,完成了最后的致命一击。

面对这场惊变,乔峰毕竟是乔峰,依然保持着他的英雄本色:

乔峰抱拳向众人团团行了一礼,说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众位好兄弟,咱们再见了。乔某是汉人也好,是契丹人也好,有生之年,决不伤一条汉人的性命,若违此誓,有如此刀。”说着伸出左手,凌空向单正一抓。

单正只觉手腕一震,手中单刀把捏不定,手指一松,单刀竟被乔峰夺了过去。乔峰右手的拇指扳住中指,往刀背上弹去,当的一声响,那单刀断成两截,刀头飞开数尺,刀柄仍拿在他手中。他向单正说道:“得罪!”扔下刀柄,扬长去了。

抛开胡汉恩仇、华夷之辨这些民族矛盾,杏子林这一幕极具象征意义,甚至是我们每个人都已经或正在行进的人生深刻具现——乔峰执掌着天下第一大帮,纵横天下不逢抗手,何等意气风发?

然而,巅峰与低谷只存于一线之间,就如乔峰那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你什么时候就会跌落尘埃。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向来推崇“三十而立”,不过孔夫子所说的三十而立,并非事业与财富,而是世界观与人生观的构建完成。

乔峰一出场就已是三十来岁年纪,所面临的恰恰是世界观与人生观的崩塌。

这两天中,却是天地间陡起风波,一向威名赫赫、至诚仁义的帮主,竟给人认作是卖国害民、无耻无信的小人。他任由坐骑信步而行,心中混乱已极:“倘若我真是契丹人,过去十余年中,我杀了不少契丹人,破败了不少契丹的图谋,岂不是大大的不忠?

“如果我父母确是在雁门关外为汉人害死,我反拜杀害父母的仇人为师,三十年来认别人为父为母,岂不是大大的不孝?乔峰啊乔峰,你如此不忠不孝,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倘若三槐公不是我的父亲,那么我自也不是乔峰了?我姓什么?我亲生父亲给我起了什么名字?嘿嘿,我不但不忠不孝,抑且无名无姓。”

杏子林只是命运的獠牙初露,他还盘算着先赶回河南少室山,向三槐公询问自己的身世来历,再去少林寺叩见受业恩师玄苦大师,请他赐示真相。这两人对他素来爱护有加,决不会有所隐瞒。

可当他赶到家却发现乔三槐夫妇已经遇害,待到少林向玄苦大师报讯时,玄苦已然身受重伤,见到乔峰,更误认他就是凶手含恨而终。

命运是什么?命运岂非正象是条魔索,有时它岂非也会象条毒蛇般紧紧地把一个人缠住,让你空有满腹雄心,满身气力,却连一点儿也施展不出。

这是《七种武器·霸王枪》中古龙的喟叹,这种逃不开也脱不掉的无力感,乔峰也感同身受。但是,萧峰之所以是萧峰,即是他从来都以站着的姿态,直面命运的暴风雪!这成就了他,也为悲剧埋下了种子。

江湖向来盲从,极容易陷入集体无意识的泥沼,这次也不例外。

关于乔峰杀父母、弑恩师、大闹少林的种种讯息传入江湖,乔峰已是大宋江湖的公敌,好事者薛神医与游氏兄弟更广发无名英雄帖,约定在聚贤庄商讨为武林除掉他这个公敌。

他,带着阿朱来了!

(薛神医)微一沉吟,问道:“这位姑娘尊姓,和阁下有何瓜葛?”

乔峰一怔,他和阿朱相识以来,只知道她叫“阿朱”,到底是否姓朱,却说不上来,便问阿朱道:“你可是姓朱?”阿朱微笑道:“我姓阮。”乔峰点了点头,道:“薛神医,她原来姓阮,我也是此刻才知。”

薛神医更是奇怪,问道:“如此说来,你跟这位姑娘并无深交?”乔峰道:“她是我一位朋友的丫环。”薛神医道:“阁下那位朋友是谁?想必与阁下情如骨肉,否则怎能如此推爱?”乔峰摇头:“那位朋友我只是神交,从来没见过面。”

此时聚贤庄不啻于龙潭虎穴,乔峰却为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虽千万人,吾往矣”,他与薛神医的对话,让人不得不赞叹他“自反而缩”的英雄气概。

有些人的豪气是天生的,如乔峰这场绝交酒,与杏子林立誓不伤汉人遥相呼应,磊落之外,更见性情:

乔峰端起一碗酒来,说道:“这里众家英雄,多有乔峰往日旧交,今日既有见疑之意,咱们干杯绝交。哪一位朋友要杀乔某的,先来对饮一碗,从此而后,往日交情一笔勾销。我杀你不是忘恩,你杀我不算负义。天下英雄,俱为证见。”

在杏子林中,完成致命一击的是马夫人;在聚贤庄,引导故事推进的依然是她。

一片寂静之中,忽然走出一个全身缟素的女子,正是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

她双手捧起酒碗,森然说道:“先夫命丧你手,我跟你还有什么故旧之情?”将酒碗放到唇边,喝了一口,说道:“量浅不能喝尽,生死大仇,有如此酒。”说着将碗中酒水都泼在地下。

乔峰举目向她直视,只见她眉目清秀,相貌颇美,那晚杏子林中,火把之光闪烁不定,此刻方始看清她的容颜,没想到如此厉害的一个女子,竟是这么一副娇怯怯的模样。他默然无语的举起大碗,一饮而尽。

索莱尔斯在作品《女人们》中所说:“世界是属于女人们的。也就是说属于死亡的。在这个问题上,大家都在撒谎。”

马夫人恰恰是这种观点的坚决拥护者,这个将世界玩弄于股掌之中的狠人,又一次为乔峰打开了命运洪流的闸门。

对乔峰来说,马夫人这碗酒并无什么不同——乔峰的故事离不开酒,酒也恰恰是满腔豪气的最好道具。

关于这一点,被誉为“武侠”的楚留香先生恐怕不会同意:

……楚留香虽然也很喜欢喝酒,但在真正遇着强敌时,前一晚一定保持着清醒,奇怪的是,江湖中居然也有人说:“楚香帅的酒喝得越多,武功越高。”

楚留香认为这些话一定是那些不会喝酒的人说出来的,不喝酒的人,好像总认为喝酒的人是某种怪物,连身体的构造都和别人不同,其实“酒仙”也是人,“酒丐”也是人,酒若喝多了的人,脑袋也一样会糊涂的。

我总觉得,对于酒的不同认知,让楚留香与乔峰拥有了不同的传奇:

楚留香如同工笔人物,美在精致,却不能让人震撼,而乔峰更像是泼墨人物,美在挥洒自如——出场时与段誉的订交酒,聚贤庄与群雄的这场绝交酒,都最大限度丰满了他的英雄形象。

……他喝到五十余碗时,鲍千灵和快刀祁六也均和他喝过了,向望海走上前来,端起酒碗,说道:“姓乔的,我来跟你喝一碗!”言语之中,颇为无礼。

乔峰酒意上涌,斜眼瞧着他,说道:“乔某和天下英雄喝这绝交酒,乃是将往日恩义一笔勾销之意。凭你也配和我喝这绝交酒?你跟我有什么交情?”

说到这里,更不让他答话,跨上一步,右手探出,已抓住胸口,手臂振处,将他从厅门中摔将出去,砰的一声,向望海重重撞在照壁之上,登时便晕了过去。

凭你也配和我喝这绝交酒?直接了当,不留情面,这是性情中人的表达方式。乔峰的豪饮还会出现第三次,那同样是一次意气风发的性情展示。

在与群雄开战之前,乔峰困惑于“我是谁”,正如他自己所说:“嘿嘿,是契丹人还是汉人,乔某此刻自己也不明白……”

不明白也没办法,他无法自主选择,只有承受。

绝交酒喝过之后,当玄难大师用出江湖上流传颇广的“太祖长拳”时,乔峰的反应颇值得玩味:

乔峰眼见旁人退开,蓦地心念一动,呼的一拳打出,一招“冲阵斩将”,也正是“太祖长拳”中的招数。这一招姿工既潇洒大方已极,劲力更是刚中有柔,柔中有刚,武林高手毕生所盼望达到的拳术完美之境,竟在这一招中青露无遗。

来到这英雄宴中的人物,就算本身武功不是甚高,见识也必广博,“太祖拳法”的精要所在,可说无人不知。乔峰一招打出,人人都是情不自禁的喝了一声采!

太祖长拳俨然代表了夷夏之防、胡汉之争,这既是乔峰心细之处,也是他此时的内心归属。待得玄难被迫使出天竺佛指,乔峰甚至揶揄了他一把:

你以天竺胡人的武功,来攻我本朝太祖的拳法。倘若你打胜了我,岂不是通番卖国,有辱堂堂中华上国?

鲁迅在《题彷徨》诗中写道:“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此时的乔峰恐怕正是如此,满目皆敌,那种苦涩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

其实我是千百年来/正义与邪恶的抗争/其实我是千百年来/爱情与梦幻的子孙/其实我是千百年来/一次没有完的婚礼/其实我是千百年来/一切背叛/一切忠诚/一切生/一切死/啊,世界,请听我回答/我——是——彝——人!

很多年后,我读到了用汉语写诗的彝族诗人吉狄马加的这首《自画像》,我一下想到了乔峰,想到了他千里奔驰到了雁门关,却发现石壁上空无一字后的号叫。

(他)心中越来越暴躁,大声号叫:“我不是汉人,我不是汉人!我是契丹胡虏,我是契丹胡虏!”提起手来,一掌掌往山壁上劈去。只听得四下里山谷鸣响,一声声传来:“不是汉人,不是汉人!……契丹胡虏,契丹胡虏!”

聚贤庄的一场酣斗,彻底割断了乔峰与中原武林的脐带,从此只剩下了契丹人萧峰;同时,也深刻地改变了游坦之与阿朱两个人的命运。

爱情,总是发生在不经意之间。

心理学告诉我们,只有爱才能抚平心灵所受到的极大创伤,萧峰也不例外:

正击之际,忽听得身后一个清脆的女子声音说道:“乔大爷,你再打下去,这座山峰也要给你击倒了。”

乔峰一怔,回过头来,只见山坡旁一株花树之下,一个少女倚树而立,身穿淡红衫子,嘴角边带着微笑,正是阿朱。

一个女人的恨可以让人下地狱,一个女人的爱同样可以让人上天堂。马夫人让萧峰跌入了人生的谷底,阿朱的出现,则重新让他浮出了水面。

乔峰身子一缩,说道:“我是猪狗也不如的契丹胡虏,自今而后,你不用再见我了。”

……(阿朱)柔声道:“汉人中有好人坏人,契丹人中,自然也有好人坏人。乔大爷,你别把这种事放在心上。阿朱的性命是你救的,你是汉人也好,是契丹人也好,对我全无分别。”

萧峰本以为自己既是契丹胡虏,普天下的汉人自是个个避若蛇蝎,何尝会想到阿朱能以一种“人皆欲杀,我独怜才”的知己情怀来对待自己?这让正处于失意潦倒之际的他,不由得烦恼大消,瞬间满血复活。

在这次相遇之前,他们的交集不过是乔峰基于义愤救助了阿朱,这和他在行侠仗义时所救的张三李四没什么不同。在这之后,他们结伴而行,卫辉、泰安、天台的千里奔波,让两个人心心相印,有了塞外牛羊的许诺。

萧峰叹了囗气,说道:“这些刀头上酚命的勾当,我的确过得厌了。在塞外草原中驰马放鹰,纵犬逐兔,从此无牵挂,当真开心得多。阿朱,我在塞外,你来瞧我不瞧?”

阿朱脸上一红,低声道:“我不是说‘放牧’麽?你驰马打猎,我便放牛放羊。”说到这里,将头低了下去。

……

萧峰大声道:“萧某得有今日,别说要我重当丐帮帮主,就是叫我做大宋皇帝,我也不干。阿朱,这就到信阳找马夫人去,她肯说也罢,不肯说也罢,这是咱们最後要找的一个人了。一句话问过,咱们便到塞外打猎放羊去也!”

……

萧峰哈哈大笑,说道:“是了!从今而後,萧某不再是孤孤单单、给人轻蔑鄙视的胡虏贱种,这世上至少有一个人……有一个人……”一时不知如何说才是。

阿朱接囗道:“有一个人敬重你、钦佩你、感激你、愿意永永远远、生生世世、陪在你身边,和你一同抵受患难屈辱、艰险困苦。”说得诚挚无比。

萧峰纵声长笑,四周山谷呜响,他想到阿朱说‘一同抵受患难屈辱、艰险困苦’,她明知前途满是荆棘,却也甘受无悔,心中感激,虽满脸笑容,脸边却滚下了两行泪水。

“这世上至少有一个人敬重你、钦佩你、感激你、愿意永永远远、生生世世、陪在你身边,和你一同抵受患难屈辱、艰险困苦。”这大概是整部《天龙八部》中最温柔的文字,每一次读都让人欲罢不能,并为随之而来的多舛命运扼腕叹息。

性格决定命运,执着是悲剧的种子——在如此温柔的情境下,萧峰依然想知道究竟谁是“带头大哥”,虽然他说无论马夫人说还是不说,都要和阿朱退隐塞外,种子已经埋下并即将开花,花名恶之花。

除了性格之外,悲剧的成因还在于爱情与仇恨——爱情,让狡黠伶俐的阿朱失去了灵动;仇恨,则让向来胆大心细的萧峰双眼如盲。

整个天龙世界中,阿朱是最让我叹息的女性:

这位善解人意、屈己从人的姑娘,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知悉了自己的身世,并最终以死亡为代价完成了对萧峰的救赎。

“无人不冤,有情皆孽”是陈世骧先生对《天龙八部》的经典定评,阿朱的悲剧也没有逃出这个路数,不过又有不同。

在知悉了身世之后,阿朱“病”了,且病得无药可救——也许,世上只有这一种无药可救的病,它的名字叫:命运。

回顾阿朱的悲剧,我们会发现这一切都源于一个巧合的误会,一方面是金庸在情节的安排上略显草率,另一方面则是源于阿朱的出身。

阮星竹未婚生子,让她与阿紫自幼便被送人,在命运的轮盘转动之前,阿朱便背负着“原罪”——段正淳与阮星竹的相遇堪称致命的邂逅,不仅断送了阿朱的幸福,也让阿紫殒命雁门关外。

阿朱成长于慕容氏,身份介于丫鬟与小姐之间——做为小姐,具有相当的自主成分,让她能与萧峰暗定终身,千里相随;身为丫鬟,最重要的当然是善解人意,有时更难免屈己从人。

在她的眼里,萧峰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受委屈的只能是自己。

阿朱瞧着他这副睥睨傲视的神态,心中又是敬仰,又是害怕,只觉眼前这人和慕容公子全然不同,可是又有很多地方相同,两人都是天不怕、地不怕,都是又骄傲、又神气。但乔峰粗犷慕迈,像一头雄狮,慕容公子却温文潇洒,像一只凤凰。

作为一头雄狮的恋人,又怎能忍看他蜷伏爪牙难受?阿朱明知道在她决定替父赴约起,从此便是天人永隔,却又无法直陈胸臆,只剩下近乎于呢喃的低语:

阿朱叹了口气,道:“我好为难,大哥,我真是没有法子。我不能陪你了。我很想陪着你,和你在一起,真不想跟你分开……你……你一个人这么寂寞孤单,我对你不起。”

萧峰听她说来柔情深至,心下感动,握住她手,说道:“咱们只分开这一会儿,又有什么要紧?阿朱,你待我真好,你的恩情我不知怎样报答才是。”

阿朱道:“不是分开一会儿,我觉得会很久很久。大哥,我离开了你,你会孤零零的,我也是孤零零的。最好你立刻带我到雁门关外,咱们便这么牧牛放羊去。段正淳的怨仇,再过一年来报不成么?让我先陪你一年。”

阿朱就要死了,死在幸福来敲门之前。

悲剧之所以是悲剧,即在于人们无法预知自己的命运。此时,萧峰非但听不懂阿朱的悲伤与不舍,心中更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阿朱伏在他的怀里,背心微微起伏。萧峰轻轻抚摸她的头发,心中一片平静温暖,心道:“得妻如此,复有何憾?”霎时之间,不由得神驰塞上,心飞关外,想起一月之后,便已和阿朱在大草原中骑马并驰,打猎牧羊,再也不必提防敌人侵害,从此无忧无虑,何等逍遥自在?

在金庸笔下,阿朱之死一段写得深沉而内敛,但雷雨交加的天气、远处坟场抖动的磷火和萧峰异常不安的心情,都似乎在预示着不详。

阿朱道:“不!不!我要跟你说个清楚,再迟得一会,就来不及了。大哥,你得听我说完。”萧峰不忍违逆她意思,只得道:“好,我听你说完,可是你别太费神。”

阿朱微微一笑,道:“大哥,你真好,什么事情都就着我,这么宠我,如何得了?”萧峰道:“以后我更要宠你一百倍,一千倍。”

……

阿朱道:“我翻来覆去,思量了很久很久,大哥,我多么想能陪你一辈子,可是那怎么能够?我能求你不报这五位亲人的大仇么?就算我胡里胡涂的求了你,你又答允了,那……那终究是不成的。”

比生离痛苦的是死别,比死别更痛苦的是被命运捉弄的死别。在这里,命运显示了它的无可匹敌。哪怕顶天立地的萧峰,也无法挽回将逝去的恋人。

在《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中,埃斯库罗斯如是诉说着悲剧的本质:

朋友啊,看天意是多么无情!

哪有天恩扶助蜉蝣般的世人?

君不见孱弱无助的人类

虚度着如梦的人生,

因为盲目不见光明而悲伤?

啊,无论人有怎样的智慧,

总逃不掉神安排的定命。

是的,天意从来高难问!而“心灵的伟大”,则是悲剧中关键所在。着墨不多的阿朱,命运多舛的阿朱,是一束光,照亮萧峰的同时,也燃烧了自己。

没有远方你感到艰难

你飞来了,一往情深

飞蛾,你追求光明

最后在火焰里殉身

只要你还不曾有过

这个经验:死和变

你只是个忧郁的旅客

在这阴暗的尘寰

这首《幸福的渴望》原作者歌德,由被誉为“中国最杰出的抒情诗人”的乡前辈冯至先生翻译。在注释中,冯先生说原文除了“变”的意思外,还有“完成”的含义在内。

幸福终究咫尺天涯,阿朱就如同扑火的飞蛾,用她的死实现了某种意义上的“完成”。阿朱死了,死在恋人的怀里;阿朱还活着,活在萧峰的心中,独一无二。

多年后,萧峰犹自这样想着:

我既误杀阿朱,此生终不再娶,阿朱就是阿朱,四海列国,千秋万载,就只一个阿朱。岂是一千个、一万个汉人美女所能代替得了的?

阿朱死了,萧峰还活着。面对着渐趋冰冷的恋人,天神一样的萧峰也不禁嘶声呼号,狂奔乱走。他的彷徨失措,正是英雄本色。

萧峰呆立桥上,伤心无比,悔恨无穷,提起手掌,砰的一声,拍在石栏杆上,只击得石屑纷飞。

他拍了一掌,又拍一掌,忽喇喇一声大响,一片石栏杆掉入了河里,要想号哭,却说什么也哭声不出来。一条闪电过去,清清楚楚映出了阿朱的脸。那深情关切之意,仍然留在她的眉梢嘴角。

萧峰大叫一声:“阿朱!”抱着她身子,向荒野中直奔。

雷声轰隆,大雨倾盆,他一会儿奔上山峰,一会儿又奔入了山谷,浑不知身在何处,脑海中一片混沌,竟似是成了一片空白。

雷声渐止,大雨仍下个不停。东方现出黎明,天慢慢亮了。萧峰已狂奔了两个多时辰,但他丝毫不知疲倦,只是想尽量折磨自己,只是想立刻死了,永远陪着阿朱。

他嘶声呼号,狂奔乱走,不知不觉间,忽然又回到了那石桥上。

鲁迅说,无情未必真豪杰。英雄也罢,大侠也好,他们能够感染人的,除了武功义烈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有人味儿。没有人味儿,哪怕俊逸如慕容复,美貌若王语嫣,也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

小镜湖畔、方竹林中,寂然无人,萧峰似觉察天地间也只剩下他一人。

自从阿朱断气之后,他从没片刻放下她身子,不知有多少次以真气内力输入她体内,只盼天可怜见,又像上次她受了玄慈方丈一掌那样,重伤不死。……不论他输了多少内力过去,阿朱总是一动也不动。

他抱着阿朱,呆呆的坐在堂前,从早晨坐到午间,从午间又坐到了傍晚。这时早已雨过天青,淡淡斜阳,照在他和阿朱的身上。

阅读“塞上牛羊空许约”这一回目时,我喜欢听一段音乐——

这是黄日华版《天龙八部》中“阿朱之死”一节的配乐,轻柔哀婉,将故事的伤感氛围演绎的淋漓尽致。

他抱起阿朱的尸身,走到土坑旁将她放了下去,两只大手抓起泥土,慢慢撒在她身上,但在她脸上却始终不撒泥土。他双眼一瞬不瞬的瞧着阿朱,只要几把泥土一撒下去,那便是从此不能再见到她了。

耳中隐隐约约的似乎听到她的话声,约定到雁门关外骑马打猎、牧牛放羊,要陪他一辈子。不到一天之前,她还在说着这些有时深情、有时俏皮、有时正经、有时胡闹的话,从今而后再也听不到了。在塞上牧牛放羊的誓约,从此成空了。

萧峰跪在坑边,良久良久,仍是不肯将泥土撒到阿朱脸上。突然之间,他站起身来,一声长啸,再也不看阿朱,双手齐推,将坑旁的泥土都堆在她身上脸上。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阿朱死后,金庸对萧峰采用了近似于白描的创作手法,平稳的叙述中,展现的是内心的风起云涌。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爱人的死亡不能压垮刚强的萧峰,虽然在死亡面前,哪怕是神一样的萧峰,也是无助的。

死亡让人追忆,比如此后的萧峰。死亡也让人觉醒,这总让我想到金世遗——这位梁羽生笔下仅有的浪子,比萧峰更加悲情,直到厉胜男陨落,才知道自己所爱的人是谁,却只剩下惘然了。

萧峰终于踏上了塞外的土地,并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随遇而安,只是身边没有了阿朱。虽然阿紫陪着他,但在他心中,阿紫不过是阿朱的妹妹,仅此而已。

阿朱用她的死亡浇熄了萧峰的执着,而让他不知不觉踏上北方土地的,却是阿紫。阿紫不是一位讨喜的人物,她和姐姐阿朱一样爱上了萧峰,可惜那又是一则悲伤的故事。

有一个地方,盛产严寒的冬天

但是,想起它,却让我们心生温暖

这就是我们共同的北国啊

我们的家与土,不朽的血脉与渊源

在这片北方的土地上,萧峰找到了自己的血脉与渊源,走进了“历史”:

他和完颜阿骨打成了朋友(悲催的是,楚王之乱时阿骨打还没出生),又在女真部落里向一个汉人学会了契丹话,更阴差阳错地擒住了大辽国皇帝耶律洪基(悲催的是,宋哲宗亲政时,耶律洪基已是花甲之年),并最终义结金兰:

……两人当下将三长箭插在地下,点燃箭尾羽毛,作为香烛,向天拜了八拜,结为兄弟。

耶律心下甚喜,说道:“兄弟,你姓萧,倒似是我契丹人一般。”萧峰道:“不瞒兄长说,小弟原是契丹人。”说着解开衣衫,露出胸口剌着的那个青色狼头。

耶律基一见大喜说道:“果然不错,你是我契丹的后族族人。兄弟,女真之地甚是寒苦,不如随我同赴上京,共享富贵。”

记得曾经看过一则资料说,契丹的后族是奚族,契丹与奚世代通婚,属于休戚相关的政治联盟,辽末萧幹曾建立过奚国。

不过,《辽史》中说:“契丹外戚,其先曰二审密氏:曰拔里,曰乙室已。至辽太祖,娶述律氏。……由是拔里、乙室已、述律三族皆为萧姓。”

萧峰到底是契丹人还是奚人,倒是难以探究了。

说起来,这位耶律洪基能诗会画,是大辽历史上有名的昏君,倒有点像北宋的道君天子宋徽宗。史书上说他当政时,“群邪并兴,谗巧竞进。贼及骨肉,皇基浸危。”

事实也是如此,辽国虽然直接亡于其孙耶律延禧之手,但作为辽国倒数第二位皇帝,他治国理政的近半个世纪,实在是难辞其咎。

(耶律洪基)箭无虚发,霎时间射倒了六名南人。其余的南人吓得魂飞天外,转身便逃,却又给众辽兵用长矛攒刺,逐了回来。

……萧峰摇摇头,道:“这些人并无罪过,饶了他们吗!”耶律洪基笑道:“南人太多,总得杀光了,天下方得太平。他们投错胎去做南人,便是罪过。”说着连珠箭发,又是一箭一个,一壶箭射不了一半,十余名汉人无一幸免。

和《天龙八部》中穷兵黜武形象迥异的是,耶律洪基对中原文化极为亲善,不仅会说“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于中华”,更到了在佛像上铭文“愿后世生中国”的极端程度。

他向来推崇宋仁宗,在仁宗去世时,甚至会拉着宋朝使臣的手痛哭说:“四十二年不识兵革矣!”虽然这些记载多见于宋人笔记,未免有些夸张成分,但他优容宋国使节、致力于宋辽两国交好确是毋庸置疑的事。

不得不说,尽管金庸先生向以学者自诩,但他的历史素养如同一面筛子,错漏百出,让人实在不敢恭维:

耶律洪基亲宋还是侵宋这一节且不说,大理段氏早已大权旁落沦为傀儡,西夏与吐蕃更是被大宋压迫得不要不要的,这让《天龙八部》的故事简直无法展开,让人情何以堪啊!

当然,小说不是历史,无需承担历史的记录功能,只需要通过具有张力的矛盾冲突,来塑造鲜活饱满的人物形象即可。

为了加强萧峰这个形象的塑造,金庸将耶律洪基三十余岁时的楚王之乱,巧手嫁接在十余年后,让萧峰百万军中射杀楚王、擒皇太叔如探囊取物,而这不过是一种蓄力手法,是为了让冲突感有一个更高的起点:

耶律洪基喜不自胜,如在梦中,抢到萧峰身边,握着他的双手,说道:“兄弟,兄弟,哥哥这江山,以后和你共享之。”说到这里心神激荡,不由得流下泪来。……耶洪基笑道:“你传下圣旨,封萧峰为楚王,官居南院大王,督率叛军,回归上京。”

在父母之邦,萧峰成了南院大王,可他过得并不快活。

萧峰不属于北方的雪原,他再一次出场时,已经是“燕云十八飞骑,奔腾如虎风烟举”一回的少林寺前。

一片喧哗叫嚷之中,忽听得山下一个雄壮的声音说道:“谁说星宿派武功胜得了丐帮的降龙十八掌?”

这声音也不如何响亮,但清清楚楚的传入了众人耳中,众人一愕之间,都住了口。

登场,便慑服全场!在众多的武侠人物中,这是萧峰独有的标签。侠之大者,是要为国为民的,自身当然要顶天立地。

从这一点上看,兼具智慧与武勇的萧峰,比他的后辈大侠郭靖更加有血有肉,也更加凛凛生威——不同的生长环境,造就了不同的两代大侠。

在此,我有必要再次说一下宋朝——

汉文明在宋代达到了各方面的巅峰,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均是高度发达。随便翻看一本宋人笔记,你会发现宋人们与我们印象中的羸弱可怜颇为不同,既有文明之精神,也有野蛮之体魄。

他们文化兴盛、生活富足、娱乐多元,连旧时代向来森严的社会制度领域,也推崇自由迁徙,这总让我有忍不住想吐槽一下天朝暂住证制度的冲动。

在这样一个宽松的环境长大,汉文明在潜移默化中早已在萧峰身上生根发芽,他身上带着那种浸透骨髓的骄傲,与他是宋人还是契丹人无关。

萧峰于三招之间,逼退了当世的三大高手,豪气勃发,大声道:“拿酒来!”

……

他仰起头来,咕嘟咕嘟的喝之不已。皮袋装满酒水,少说也有二十来斤,但萧峰一口气不停,将一袋白酒喝得涓滴无存。只见肚子微微胀起,脸色却黑黝黝地一如平时,毫无酒意。群雄相顾失色之际,萧峰右手一挥,余下十七名契丹武士各持一只大皮袋,奔到身前。

……

他拉着段誉之手,说道:“兄弟,你我生死与共,不枉了结义一场,死也罢,活也罢,大家痛痛快快地喝他一场。”段誉为他豪气所激,接过一只皮袋,说道:“不错,正要和大哥喝一场酒。”

少林群僧中突然走出一名灰衣僧人,朗声说道:“大哥,三弟,你们喝酒,怎么不来叫我?”正是虚竹。

这是萧峰第三次畅饮美酒,那种旁若无人的英气和心雄万夫的雄姿,总让我想起独秀先生晚年时所写的那首《寒夜醉成》:

纵横谈以忘形健,衰飒心因得句雄。

自得酒兵鏖百战,醉乡老子是元戎。

酒是最好的媒介,它展现的是豪情与气概,是兄弟跟朋友,是欢乐和痛苦……面对天下群雄,兄弟三人无所顾忌,什么是笑傲江湖?这就是!

少林寺前,萧峰与虚竹、丁春秋和慕容复等人均是初次相遇,三人给了他完全不同的感受。

面对虚竹,萧峰是一见如故,竟然在群雄之前,相对拜了八拜,义结金兰。其间的心理活动颇为有趣:

萧峰微微一笑,心想:“兄弟做事有点呆气,他和人结拜,竟将我也结拜在内。我死在顷刻,情势凶险无比,但这人不怕艰危,挺身而出,足见是个重义轻生的大丈夫、好汉子。萧峰和这种人相结为兄弟,却也不枉了。”

面对丁春秋,则是以一招“亢龙有悔”逼退,既让丁老怪感到面上无光,又震慑了在场群雄:

待见他仅以一招“亢龙有悔”,便将那不可一世的星宿老怪打得落荒而逃,心中更增惊惧,一时山上群雄面面相觑,肃然无语。

面对与自己齐名的慕容复,萧峰的心情就好像坐了过山车。他以为从阿朱、风波恶和公冶乾等人身上看到了慕容复的影子,所以一开始不失礼数:

萧峰忽听慕容复挺身挑战,也不由得一惊,双手一合,抱拳相见,说道:“素闻公子英名,今日得见高贤,大慰平生。”

及至段誉停手,而慕容复反扑之时,萧峰顿感见面不如闻名:

(慕容复)“神道穴”要穴被抓,登时双手酸麻,再也抓不住判官笔和钢钩,只听得萧峰厉声喝道:“人家饶你性命,你反下毒手,算什么英雄好汉?”

……

萧峰冷笑道:“萧某大好男儿,竟和你这种人齐名!”手臂一挥,将他掷了出去。

这一抓一掷,说明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道理,也再次证明了江湖的盲从本质。

十一

正如网友们所说的那样,《天龙八部》堪称宋代版“爸爸去哪儿”。在慕容复横剑自刎这一突发事件的诱发下,“爸爸们”集体亮相了。

萧峰惊喜交集,抢步上前,拜伏在地,颤声叫道:“你……你是我爹爹……”

那人哈哈大笑,说道:“好孩儿,好孩儿,我正是你的爹爹。咱爷儿俩一般的身形相貌,不用记认,谁都知道我是你的老子。”一伸手,扯开胸口衣襟,露出一个刺花的狼头,左手一提,将萧峰拉了起来。

和阿朱背负原罪一样,萧峰的原罪也源于上一代。他的父亲萧远山本是襟怀爽朗、意气风发的热血男儿,却在三十年前那场雁门关外的阴谋中沦为牺牲品,导致了人格的扭曲。

他藏身于少林寺三十年,日思夜想的只是如何手刃仇人。三十年的仇恨蓄积,让萧远山变得乖戾狠辣,甚至连无辜的乔三槐夫妇和玄苦大师也不曾放过:

萧峰道:“爹爹,这大恶人当年杀我妈妈,还可说是事出误会,虽然鲁莽,尚非故意为恶。可是他却去杀了我义父义母乔氏夫妇,令孩儿大蒙恶名,那却是大大不该了。到底此人是谁,请爹爹指出来。”

萧远山哈哈大笑,道:“孩儿,你这可错了。”萧峰愕然道:“孩儿错了?”萧远山点点头,道:“错了。那乔氏夫妇,是我杀的!”

……

萧远山道:“不错!都是你爹爹干的。当年带头在雁门关外杀你妈妈的是谁,这些人明明知道,却偏不肯说,个个袒护于他,岂非该死?”

萧峰转默然,心想:“我苦苦追寻的‘大恶人’,却原来竟是我的爹爹,这……这却从何说起?”……

我在《请用彩笔写下太阳的信仰》中曾写道:“所谓快意恩仇,其实是两个层面,快意与恩仇往往不可兼得。”

对于命运的反抗,大概是悲剧人物的关键属性。萧峰不止一次追寻所谓的“大恶人”,竟是自己的父亲,这不啻于命运的吊诡之处和最恶意的嘲弄。

“这……这却从何说起?”是一种无从选择又无处发泄的复杂情绪,“像整个生命都嵌在/一个框子里,在框子外/没有人生,没有世界”,唯有茫然,唯有承受。

萧远山是萧峰的影子,萧远山的雁门关外,正如萧峰的杏子林中,都是整个世界观与价值观的崩塌——父子两代人不仅形貌相似,连命运也如出一辙。

萧峰的幸运之处在于曾经拥有阿朱的慰藉,不幸之处在于回到了故国却又无处皈依;萧远山的幸运之处则是佯狂难免假成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天龙八部》全书弥漫着禅意,扫地僧以无上佛法化解了萧远山和慕容博、波罗星等人身上的贪嗔痴三毒,颇有当头棒喝的意味。

佛法真这么神奇吗?我不知道,不过佛法显然只度有缘之人——鸠摩智还要执迷不悟很久,而少年时所看的梁家仁版天龙,慕容博也并未超脱,贪、嗔、痴三毒依然肆虐人心。

十二

年5月,《新青年》第4卷第5号上刊载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鲁迅以一种特别的书写方式揭示了历史的真相: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年12月,周作人则创作了《人的文学》一文:

我所说的人道主义,并非世间所谓“悲天悯人”或“博施济众”的慈善主义,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用这人道主义为本,对于人生诸问题,加以记录研究的文字,便谓之人的文学。

从梁启超的“新民”到周氏兄弟的“立人”,经过五四一代的熏陶,迅速开枝散叶,金庸只是受到影响的其中一个而已——天龙世界浓厚的宗教氛围之下,时时映照的恰恰是对命运的抗争和对人性的讴歌。

少林寺的知客僧进去禀报,过了一会,回身出来,说道:“萧施主,令尊已在本寺出家为僧。他要我转告施主,他尘缘已了,心得解脱,深感平安喜乐,今后一心学佛参禅,愿施主勿以为念。萧施主在大辽为官,只盼宋辽永息干戈。辽帝若有侵宋之意,请施主发慈悲心肠,眷顾两国千万生灵。”

放下屠刀的萧远山得到了属于他的平安喜乐,萧峰则还要在大侠的路上走更远。传统的士文化中,历来有“死君王”和“死社稷”之分,在士绅二元文化体系夹缝中生存的侠士,同样无法回避。

耶律洪基脸色阴郁,心想我这次为萧峰这厮所胁,许下如此重大诺言,方得脱身以归,实是丢尽了颜面,大损大辽国威。

可是从辽军将士欢呼万岁之声中听来,众军拥戴之情却又似乎出自至诚。他眼光从众士卒脸上缓缓掠过,只见一个个容光焕发,欣悦之情见于颜色。

……

耶律洪基心中一凛:“原来我这些士卒也不想去攻打南朝,我若挥军南征,也却未必便能一战而克。”

不管是大辽还是大宋,国之大者,在于民。而恰恰是这一点,统治者们嘴上不管说得多么堂皇,心里都是不太懂的,如我大天朝,竟然连人民、公民和居民都傻傻的分不清楚。

故事到了尾声,命运划出了一道奇异的轮回,一切又到了雁门关外:

萧峰大声道:“陛下,萧峰是契丹人,今日威迫陛下,成为契丹的大罪人,此后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拾起地下的两截断箭,内功运处,双臂一回,噗的一声,插入了自己的心口。

耶律洪基“啊”的一声惊叫,纵马上前几步,但随即又勒马停步。

……

耶律洪基见萧峰自尽,心下一片茫然,寻思:“他到底于我大辽是有功还是有过?他苦苦劝我不可伐宋,到底是为了宋人还是为了契丹?他和我结义为兄弟,始终对我忠心耿耿,今日自尽于雁门关前,自然决不是贪图南朝的功名富贵,那……那却又为了什么?”

漂泊胡汉心常热,知己相逢酒满樽。大风乍起迎头立,敢叫单于止六军。

雁门关。终点即起点,而萧峰在三十余年前,就已到达。他死与命运的对抗中,以自己的生命扼住了命运的咽喉。

冯至先生的第九首十四行诗《给一个战士》中,这样写道:

你在战场上,象不朽的英雄在另一个世界永向苍穹,归终成为一只断线的纸鸢:但是这个命运你不要埋怨,你超越了他们,他们已不能维系住你的向上,你的旷远。

从郭靖到萧峰,为国为民的大侠之路走到了尽头——萧峰以他的悲悯超越了郭靖的民族情绪,在国家、君王和社稷之间,他就如一块闪烁人性光辉的石头,无法落地又无从着力,却也因此而旷远和不朽。

——END——

……………长按图片,







































北京白癜风手术多少钱
北京有哪些白癜风专科医院


转载请注明:http://www.weihuizx.com/whsxc/1215.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